2007年11月16日 星期五

標得之房屋,如為點交或不點交空屋應如何處理?

  • 1、 一般來說,所謂 “空屋” 多是指在執行法院實施查封時,該查封的房屋無人居住或無人在內者。

  • 2、 假如是可以點交的空屋拍定人除具狀聲請點交外,應注意點交前,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,假冒各種假租約或其它虛偽使用關係,主張在查封前,業已占有標的物,而使得執行法院臨時決定不點交,致影響標的物的交付佔有。

  • 3、 另外在點交時,最好作好換鎖工作,以防第三人趁機再行占有徒生糾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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