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7日 星期四

資金已無國界 法令之限制只是多此一舉 還不如想一想如何增加競爭力吧>>>

(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7日電)有關放寬赴大陸投資不動產開發業限制,經濟部今天晚間表示,會配合經建會決議刪除個案投資金額5000萬美元限制,但1年登陸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新台幣500億元等其他4項限制仍在。

其餘3項限制包括法人投資人申請許可時,必須提出資金回流等對國內回饋相對條件;法人投資人須財務健全,流動比率在100%以上,除金融保險業外的其他行業,負債占總資產皆須在70%以下。

同時,法人赴大陸投資不動產開發業,須經營3年以上、且近3年至少2年有盈餘者。

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召開財經法規鬆綁跨部會會議,達成多項法規鬆綁共識,包括不動產開發業受理審查原則,刪除個案投資金額不得超過5000萬美元限制,改採經濟部投審會規定公司淨值60%總量管制。

經濟部官員對中央社記者表示,公司淨值60%限制是泛指一般上市櫃公司登陸投資總額限制,包括友達光電登陸,也是一樣限制,並非是針對不動產開發業投資限制。

依據經建會決議,現行不動產開發業登陸限制5大條件,刪除個案投資金額限制外,仍有4項限制將保留。

官員解釋,經建會決議刪除個案投資金額不得超過5000萬美元限制,主要是遠雄、國泰等台灣大型建商,希望赴大陸投資大型建案,而個案5000萬美元限制,只有新台幣10幾億元,業者抱怨開放房地產金額太小,無法滿足投資需要。

經濟部官員進一步指出,對於經建會做出鬆綁決議,經濟部會依照程序盡快對外公告。
經濟部於去年2月26日正式公告鬆綁登陸投資不動產開發業限制,把1年投資總額限制從新台幣100億元提高至500億元,個案投資金額也從1000萬美元調高至5000萬美元。

根據經濟部投審會統計,2010年一整年,登陸投資不動產開發業總計有22件,總投資額為5億2000多萬美元(約新台幣165億元),不僅沒有超過1年500億元總額限制,平均金額而言,個案金額也未超過5000萬美元限制。

以今年情況來看,投審會統計,2011年迄今,總計10件登陸投資不動產開發,投資總額為1億3000萬美元,折新台幣40億元左右。10007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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