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6月24日 星期五

陸客自由行終於要上路了

中時電子報 (2011-06-24)
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
工商時報【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】

陸客自由行終於要上路了,部份房地產人士認為,陸客組團來台灣看房買房,有助提振台灣房市,但是內政部指出,政府對陸客買房採許可制,審查很嚴格,有投機炒作之嫌就不會核准。

據指出,大陸私募基金以要透過陸客來台自由行的機會,考察並投資台灣不動產,鄉林建設董事長賴正鎰曾表示,非常看好陸客買房。

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表示,大陸自然人買台灣房地,3年內不准出售,1年最多只能住4個月,限制頗多,自由行並非能「自由買賣」。

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子辦法「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」規定,大陸人士來台買不動產,須由內政部、陸委會、國防 部、國安局聯合審查,如果大陸企業來台買房地,內政部還要會主管機關經濟部審查。企業法人只能買營業用處所之需要的房地,不能投資房地產

由於是採「特許制」的關係,從民國91年到99年底為止,陸企及陸客買的房地產只有45件,台中市12件最多,其次為高雄市9件、新北市與桃園縣各5件、台北市4件等,其實很有限。

如果有大陸私募基金透過人頭來台投資房地產,政府是否有辦法防範?王靚琇表示,台灣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具有法律效力,利用人頭買房地、登記,有一定的 風險。內政部只能就申請人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,申請人不能具黨政軍身份,以免影響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全。但是內政部無法追查資金,陸委會也不查,審查資金來 源應是金管會的職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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